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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 (第2/2页)
白玫瑰也喝了一口酒,而后看向他,道:“有想要倾诉的感觉吗?” 别说,还真的有。对着白玫瑰说出心事,感觉毫无负担,不像是对着家人或者朋友,根本是难以启齿。有的时候,对着比较陌生的人,真话反倒更容易出口一些。 听完周大有的话,白玫瑰微微一笑,道:“其实,你不必为廖小姐感到悲伤。难道你不觉得,现在的她,反而比较幸福吗?” “怎么会呢?她都不能正常的过日子了。” “正常的日子?你说的是,在家人的安排下,她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,为他生儿育女打理家事,然后在柴米油盐的琐事里,一天天的老去吗?那样的话,她现在整日沉浸在美好幻想里的生活,我觉得,反而更加幸福呢……幸福这种事,只是一个人内心的感觉,是最私人的事情。就像穿鞋子一样,外人看着光鲜亮丽,也许自己却觉得硌脚。外人看着是一双丑陋的旧鞋,也许,自己却觉得极为舒适。用文艺一点的话说,子非鱼,安知鱼之乐?” 周大有默然半晌,启唇一笑:“白小姐,你很会安慰人,听了你的话,我真的觉得好了很多。” 白玫瑰也微笑起来,举杯朝着他示意:“为了内心的真实感觉,干杯。” 周大有也举起杯子:“干杯。” 不知不觉中,两三杯烈酒就下肚了。一股热气从胃部往上冒,整个人都变得热乎乎的。他不由得想起,从前看过的一部武侠电影里面的台词。水会越喝越冷,酒会越喝越暖。(出自东邪西毒) 一曲结束,白玫瑰放下杯子,道:“我得去表演了,失陪一会儿。” 周大有欠欠身:“白小姐请自便。” 不多时,暗下去的舞台重新亮起,换了一身装束的白玫瑰走了上去,开始唱歌。她穿了一身紧身鱼尾的白色长裙,头发上簪了一朵百合花。看上去,竟有了几分楚楚可怜的味道,与她平时表现出来的气质大不一样。 她张开红唇,用独特的嗓音,唱起一支曲调哀伤的歌。歌词的大意,是表达一个到大城市打拼的人,思念故乡的心情。 一曲唱罢,掌声稀稀落落。尽管她唱得很好,但是显然,出来寻欢作乐的人,并不喜欢这样的歌。 她重新走到周大有身边坐下,再次点起一支烟来。烟雾朦胧里,她的眼神也透露出几分哀伤。也许,这首歌,勾起了她的回忆吧。 一个穿西装的矮胖男人走了过来,欠身对她说道:“白玫瑰哟,我不是跟你说了吗,不要再唱这样的歌,客人们不喜欢。你看看赵丽儿,她唱的那些什么假正经啊,还有那什么,什么男人不过是一件消遣的东西啊,这样的歌,不是很受欢迎吗?你就不能学学她吗?” “学她?一个小丫头片子,我出来唱歌大受欢迎的时候,她还在流着鼻涕呢。”白玫瑰吐出一口烟雾,淡淡说道。“她那是唱歌吗?不过就是在舞台上卖骚罢了,呵。” “可能你说得对,但是客人喜欢啊!有什么,能比得过客人喜欢呢?”看起来像是经理一类的男人,这样说道。“你啊,年纪大了,再不想想法子,恐怕,就不能站在台上唱歌了。让你去像其他人一样卖笑陪客人,你能乐意吗?” 白玫瑰端起酒杯,将里面剩余的半杯酒,猛的泼在男人的脸上:“姓孙的,你别忘了,十年前,是谁帮你将艳倾城打出了名气!那时候,夜夜等着听我唱歌的男人,能排队排到外面街道上去!现在,你学会忘恩负义了?” 孙经理抹了一把脸上的酒水,冷哼一声道:“那时候,该付给你的钱,也都付给你了,哪里谈得上忘恩负义?该说的话我都说了,你啊,自己掂量着点。别到时候成了吃白饭的人,我不得不让你离开的时候,你再来又哭又闹。情义,情义能值几个钱?”说完,他气呼呼的离开了。 白玫瑰看着他离开,徐徐吐出一口长气,看向周大有:“让周先生见笑了,我……也没有想到,自己会落到这步田地。” “岁月不饶人。” “是啊,岁月不饶人……”白玫瑰的眼神空茫起来,娓娓说道:“我十六岁出来闯,二十二岁的时候,一首歌红遍本城。艳倾城最初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,因为我,才在这个城市打出了名气。可现在,我年纪大了,他们就开始嫌弃我了,巴不得我赶紧离开。呵呵,欢场中的人,果然,个个都是无情无义的……” “其实,你有没有想过,换一个行当呢?毕竟,这碗饭吃不了一辈子。”周大有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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